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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章程

2021-04-30 来源:划驼旅游
九江学院学生会

管理条例

部门:社会实践部

九江学院学生会校社会实践部管理条例

校社会实践部章程

总则: 为加强部门内部制度化管理,增强部门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九江学院校学生会管理条例特制订社会实践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

一、部门召开会议必须准时到,绝不允许迟到,迟到者必须在事后上交不少于300字的书面说明和检讨,迟到两次按缺席一次会议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议开始前向负责人请假,请假者必须在事后上交200字的书面说明,一个月内请假不得超过两次,且不得在事后请假,有违上述规定者按缺席会议处理,缺席会议两次以上(包括2次)视为自动退部。

二、会议过程中手机调振动或静音,不得接打电话和发短信。会议期间务必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私下讨论,有意见要发言者必须获得会议主持者的许可。

三、上级安排的任务要及时完成,要执行到位,不得编造借口推诿抵触,不愿执行者视同自动退部,不再续用。

第二章

四、对待部长副部长及学长学姐要文明礼貌,不得使用脏话粗话。在公共场合更需注意行为分寸,不得勾肩搭背,推搡拉扯。

五、每个部员都是社会实践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部员之间一律平等、公平对待,部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要积极参与学生会和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视学生会和部门活动为生活的一部分。 六、给学长学姐打电话发短信时注意措辞格式和相应的礼仪(如打电话要有称呼、发短信要署名等),成员内部要加强沟通,平时要有意识的增进联系和相互之间的友谊。

七、平时生活学习要注意外表,举止要得体,如开会禁止穿拖鞋等。在公共场合要庄重,不得大声喧哗和乱开玩笑,行为举止要文雅庄重。

第三章

八、对外要积极维护社实的形象,包括内部人员的个人形象,不得对社实进行负面宣传、诽谤和诋毁,严守部门秘密,不当讲的事情坚决不对外宣扬。

九、严格恪守值班职责。从周一到周五下午七、八节课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校学生会值班室代表部门值班。值班人员须在3:55之前到值班室,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负有重大责任,在值班过程中要注意言谈举止和个人形象。

十、具备奉献和牺牲精神。以大局为重,以部门利益为重,随时准备为部门为学生会奉献自己的时间,并在特定情况下甘愿牺牲自己的利益。

十一、令行禁止,不得逾越。

第四章

十二、各成员包括部长副部长在内在本条例面前一律平等,均应严格遵守。

十三、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8日起施行。

单周 双周 星期一 张堂屏,刘娟 余江,彭珍珍, 星期二 刘晨晨,李杨, 柯少婷,李各华 星期三 顾芳玲,谢才涛 沈膺之,肖黄金 星期四 尧水辉,马俊敏 李艳,刘博 星期五 柳蔚,炼雨晴 李游,陈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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