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销售水泥给乙方,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水泥的发运任务,双方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
二、起运地、收货单位:
三、起运地点: 收货单位: 交货与验收
乙方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数量,甲方保证计划供应。甲方因水泥厂机器故障、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不能满足乙方需求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以水泥出厂过磅单为准,乙方负责复磅抽查验收,如果对磅差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合理损耗根据水泥行业标准测算±1%)。
四、设备及安装
水泥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确保使用安全。工程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拉回水泥桶,如果桶体损坏,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如果水泥桶倒塌后报废、丢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甲方(按贰万元/每只计算)。水泥桶免来回运费,水泥桶运到工地后,卸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支付;水泥桶用完后的拆及运回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结算方式:
1、现金或转账(如乙方以承兑汇票付款,则贴息由乙方承担,每吨价格上浮15元)
2、每月25日—30日双方对账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80%货款,余下20%年底付清。担保人: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每批水泥到达乙方工地后,由收货负责人签字,以便结算,回单作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的.凭证。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若甲方发现工地用了其它厂家的水泥,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损失吨位的双倍罚金。(按我公司当天挂牌价计算)。
3、水泥价格调整,根据水泥厂的调整价格额度上浮或者下调为准。
4、水泥质保书根据需要提供给施工方。
5、此工程结束后,若乙方水泥预付款有剩余,甲方须如数退还给乙方。
6、质量保证,实行三包。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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