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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1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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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5:12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以权属发生转移的土地和房屋为征税对象,具有对财产转移课税性质;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纳税。一般税种在税制中确定纳税人,都确定销售者为纳税人,即卖方纳税。对买方征税的主要目的,在于承认不动产转移生效,承受人纳税以后,便可拥有转移过来的不动产的产权或使用权,法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契税一方面可以广辟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契税按财产转移价值征税,税源较为充足,它可以弥补其他财产课税的不足,扩大其征税范围,为地方*增加一部分财政收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房地产交易的日趋活跃,契税的财政作用将日益显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6:30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8:54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1:36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一般按成交价的1%~3%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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